電子發票
根據財政部令『 電子發票實施作業要點』,於收多易迷你倉庫消費開立之『二聯式電子發票』,不主動寄送紙本,自動寄至用戶電子信箱,將已開立發票號碼上傳至政府平台。
依據用戶選擇之載具『用戶電子信箱/ 共通性載具』,可至財政部電子發票平台或用戶電子信箱查詢。
(相關資料請參考財政部電子發票整合服務平台)
-大幅減少發票用紙。
-使用載具儲存發票,不用再整理發票、不必擔心發票遺失、損毀。
-若發票中獎將由財政部電子發票整合服務平台或汐科站主動通知您,節省整理發票跟對獎時間。
-發票中獎獎金匯入您指定帳戶但需至財政部電子發票整合服務平台歸戶設定金融帳戶
於每奇數月 25日,根據財政部公佈之統一發票中獎號碼,進行電腦對獎,『已索取正本 / 已捐贈 / 已作廢之發票除外』,若使用電子信箱並未歸戶者,您的發票中獎,汐科站將於每雙數月 15 日前寄送中獎 E-Mail通知您,並於 10 個工作天內以掛號方式將中獎發票正本寄送至您當初填寫的發票寄送地址。若已選擇捐贈或共通性載具的發票,則由財政部另行通知。
凡發票開立後,皆無法改開或換開發票。若您於簽約時選擇三聯式發票,無法更改為二聯式電子發票,若您於簽約時選擇二聯式電子發票,恕無法換開為三聯式發票。
每筆發票僅開立乙次正本,若遺失恕不補發。